●买房具有消费投资双重属性
●CPI样本完全排除房价不妥
●绝大多数居民购房是为自住
●物价指标失真丧失原有意义
今年以来,随着猪肉、方便面、食用油、原油等关系国计民生性商品价格的纷纷走高,社会各界对国家统计局每月公布的CPI(消费者价格指数)也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。尽管CPI也呈现出逐月高企的趋势,但许多普通城市居民却感到数据偏低,似乎不能反映生活费用的变动情况。有关专家对此的解释是,首先,CPI是一个平均数概念,与某一个家庭的具体情况会存在一些偏差;其次,公众尤其是城市居民对CPI的感觉偏差更
多地是来自于商品房价格上涨因素,因为按照国际惯例,住房属于投资项目,是不计入反映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水平的CPI中的,所以城市商品房价格的上涨是不会直接推动CPI提高的。【房价新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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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最直接、最一般的意义上说,城市居民购买住房是主要是为了满足居住需要,减少寒冷、炎热、风雨、盗窃、抢劫等外界不利因素的影响,通过减少住宿、吃饭、储物等生活成本来增加生活便利程度,通过富有个性的装修、家具摆设等提升生活品位,提高幸福度。因此,居民为满足以上需要而进行的购买住房,该支出应属于消费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城市百姓的居住用房与游牧民族的帐篷有着完全相同的功能。
我们认为,城市居民的住房支出之所以会有投资性质主要是基于以下事实:第一,由于工作变迁、人口迁移、家庭人口增加等原因,已经购买住房的城市居民有销售原有住房的现实需求;第二,存在住房交易市场,使有以上需求的居民可以找到买主,顺利成交;第三,也是最关键的一点,当居民进行房产交易时,往往可以以比购入价更高的价格出售住房,获得经济收益。这是因为,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程度的提高,
土地用途日趋多元化,需求激增,在建筑用地(尤其是城市)基本不变的情况下,土地价格必然快速上升,所以已经购买住房的居民才可以通过跨期的交易赚取价差,从而获得经济收益。从这一意义上说,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后,住房支出“可能”具有一定的投资支出特征。之所以说这种住房支出是“可能”投资,是因为居民的初始支出动机仅仅是为了居住,而不是为了获利。在居住一段时期后由于某种原因而必须出售时,价差收益只是居民售房的伴生物。这类先居住、后出售的住房主要是消费特征,投资性属于附属特征。